浩天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8月)
目录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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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有效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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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面向航空运输行业举办反垄断合规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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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市场反垄断监管
新规抢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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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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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就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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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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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营者集中试点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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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市监局稳步推进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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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上线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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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全链条监管体系
案例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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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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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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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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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域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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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Google)在美国诉谷歌反垄断一案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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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软件公司RealPage因利用定价算法操纵租房交易遭到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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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重启亚马逊反垄断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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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反垄断调查,澳大利亚电信供应商TPG向ACCC承诺不再为设备预装谷歌默认搜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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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鼻祖日清公司(Nissin)因操纵价格遭JFTC反垄断调查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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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教授《开启药品全领域反垄断监管新时代》
联系方式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2024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有效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2024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力度。2024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新立案调查民生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持续保持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高压态势,上半年新增立案3件,全力推进14件医药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查办工作;起草《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总局推动《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宣贯实施,在汽车行业对5家跨国汽车供应商进行提醒敦促、要求整改,并对Avanci专利池在汽车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存在的垄断风险进行提醒敦促;在数字经济行业监督指导阿里巴巴集团、美团、知网认真落实整改,反垄断监管执法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市监总局面向航空运输行业举办反垄断合规讲堂
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民航局在北京举办第四期反垄断合规讲堂,面向航空运输行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宣讲。总局主动上门为航空运输业经营主体宣讲反垄断法律法规,引导其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精准识别、评估和防范垄断风险,不断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提升反垄断合规能力,主动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航空出行需求。总局要求航空运输行业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依法竞争、合规经营,不断提升生产服务质量,争做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者、消费者利益的捍卫者和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市监总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市场反垄断监管
8月22日,市监总局在官网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54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市监总局回应了代表马一德教授提出的《关于强化中药材市场反垄断执法保障药价平稳运行的建议》。答复指出,总局对强化中药材市场反垄断执法已开展的工作包括:完善法治保障,健全中药材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体系;强化监管执法,规范中药材市场竞争秩序(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5件,结案7件,罚没金额合计17.71亿元);加强行政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下一步,市监总局等部门将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开展工作:(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中药材市场良好环境;(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中药材市场监管合力。
新规抢先看
《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指南》立足我国药品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着力规范药品领域垄断违法行为,引导药品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有助于推动药品领域公平竞争和高质量发展。《指南》共7章55条,针对药品领域突出垄断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垄断行为在药品领域的行为表现、执法原则和认定标准。
市监总局就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新《反垄断法》实施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处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基准》共19条,明确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行政处罚裁量的依据、步骤、阶次、考量情节和因素等,其中要求根据情节分阶次确定初步罚款数额:对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二百五十万元;具有从轻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一百万元;具有从重情形的,初步罚款数额为四百万元。
地方晴雨表
上海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
8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在《通知》中,市政府重点强调了《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等制度的建设,为增强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重要指引。
重庆经营者集中试点提质增效
自市监总局试点委托重庆市监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案件的反垄断审查工作两年来,重庆市监局共审查委托案件121件,交易金额超过2400亿元,审查案件数量和效率居全国前列。据介绍,重庆市监局建立健全“智能预警+敦促提醒”的合规风险提示机制,通过登记注册系统,智能预警规模以上股权变更、新设合营等3万次,对风险度较高的企业,发放提醒敦促函,敦促企业履行申报义务。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审查,审查的121件案件中,初审意见通过率达100%。其中发现不符合简易案件申报条件5件,“抢跑”并依法转为调查程序案件1件。重庆市还在减环节、减时间上下功夫,简化盖章用印审批流程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受理情况第一时间公示,申请撤回案件第一时间上报,无条件批准案件第一时间公布,案件审查效率较2022年提高26.5%。
陕西市监局稳步推进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
8月27日,市监总局发布新闻称,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以来,陕西市监局按照总局部署和要求,共办理简易案件69件,交易金额2677亿元,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1天,平均审结时间18天。陕西市监局聚焦“合规能力”,强化法规制度宣贯;聚焦“审查质效”,强化理论研究和调研交流;聚焦“制度建设”,强化审查工作基础。下一步,陕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集中法规制度宣贯和培训,助力属地企业经营者集中合规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发挥《丝路沿线西北省区经营者集中审查协作框架协议》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委托区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湖北上线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系统
8月1日,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以“智慧审查”为目标,将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结合,通过线上联合审查、政策措施自动采集、自主识别违规线索、自动下发跟踪督办、智能分类监管对象等方式,实现了将政策措施起草、审查、抽查监督、问题闭环处置、交叉检查与考核等全流程管理,为高质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智能化、闭环化、共享化的平台。截至今年7月底,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共收集政策数据近50万份,实现了对湖北省849个起草单位全天候在线监测。
江苏盐城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全链条监管体系
8月19日,市监总局官网发布新闻稿称,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近年来,盐城突出事前预防,筑牢三道防线:2023年以来,通过“四把关”审查政策措施705份,合规率达99.02%,同比上升了8.32个百分点。会审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会审政策措施211份,提出修改建议36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合规率100%;加强事中监管,开展三项检查:对2020年以来市、县、镇三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下架过期文件974份,修订6份、废止2份。2023年以来,共监测网上存量文件4.1万份(次),发现疑似风险文件413份,发送整改建议函39份;严格事后约束,建立三个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约谈通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持续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着力推动审查主体市、县、镇全覆盖、审查对象全领域、审查流程全规范、审查监督全到位。
案例公告栏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024年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对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12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涉案企业通过《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限定住宅小区开发企业及工商业用户的建筑区划内及户内管道燃气安装工程只能交由其实施,属于限定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处以2020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8,599,467.17元。
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024年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对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涉案企业向用户公告《给水接入服务指南》并出具设备推荐名录,限定下游用户只能购买其提供的水表及安装服务且只能选用当事人推荐的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制造商进行交易,属于限定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处以2020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1,188,229.63元。
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024年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对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5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涉案企业限定开发商新建小区管道燃气安装工程只能与其进行交易,同时施工企业及自建管道燃气安装工程的用户采购材料设备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属于限定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5,365,500元,同时被处以2017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1,762,891.1元。
湖南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4年8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湖南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对湖南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7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3月,案涉13家车检机构通过会议协商,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达成了固定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的垄断协议,并在会后通过意思联络或信息交流协同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涨幅,于2021年3月至5月间实施了固定机动车检测服务价格的垄断协议。根据调查,涉案企业中,1家公司在本案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中发挥参与作用,但由于遭遇水灾账目损失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未被没收违法所得,被处达公司2021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其余10家公司因在本案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中发挥参与作用,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被处公司2021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罚没款为2,328,320.22元。
域外动态
谷歌(Google)在美国诉谷歌反垄断一案中败诉
2024年8月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判决谷歌(Google)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通过独家分销协议维持了其在美国国内一般搜索服务和一般文字广告两个相关产品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垄断行为。案件自2020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联手11个州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开始,一直进行到2024年5月3日才完成结案陈词,最终于8月5日宣判。本案主要涉及谷歌对客户的默认分销和与服务提供商的分销协议两项主要违法行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谷歌是一个垄断者”(Google is a monopolist)并要求谷歌对其垄断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法院驳回了原告提出的对谷歌未保留员工聊天记录的行为实施制裁的请求。
房地产软件公司RealPage因利用定价算法操纵租房交易遭到反垄断诉讼
8月23日,美国司法部(DOJ)发布新闻稿称,其已对房地产软件公司RealPage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垄断了租房管理软件市场,通过不当利用定价算法破坏了出租人之间的自由竞争,最终损害了承租人的利益。RealPage占据了美国房地产软件市场高达80%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本案中,RealPage与房东们签订协议,要求这些房东分享有关公寓租金的商业信息,并利用这些重要信息训练算法定价软件。作为交换,定价软件根据其掌握的信息为房东提供定价建议,从而使房东从中盈利。证据显示,RealPage的这些垄断行为系有意为之。在出租人对算法产生信任乃至依赖之后,RealPage还能通过“自动接受”功能、定价顾问、租金监控等措施,进一步绑定出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和房屋出租人之间的算法共谋,为DOJ提供了全新的反垄断样本。本次反垄断诉讼也标志着算法软件不再能作为一种违法行为的避风港。
美国联邦法院重启亚马逊反垄断诉讼案
8月23日,路透社(Reuters)报道,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定,就哥伦比亚特区诉亚马逊一案(D.C. v. Amazon),推翻了此前联邦地方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从而重启了该诉讼案件。2021年5月,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正式起诉亚马逊,称亚马逊禁止第三方卖家在其他地方低价销售产品,否则就通过算法突出显示其他竞品,从而刻意打压商家。亚马逊还与多家批发商达成了保证最低批发利润的协议。这种固定价格的行为涉嫌垄断。2023年5月,地方法院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认为作为卖方的亚马逊享有定价上的自由。这一裁定在本次上诉法院的裁判中被推翻。上诉法院指出,地方法院对垄断行为的认定设置了过高的法律门槛,亚马逊的行为事实上损害了在线零售市场的竞争,因此是可诉的。据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也携十几个联邦州对亚马逊提起了类似的诉讼。
面临反垄断调查,澳大利亚电信供应商TPG向ACCC承诺不再为设备预装谷歌默认搜索服务
8月13日,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新闻稿称,澳大利亚知名服务电信供应商TPG公司(TPG)已向ACCC作出一项关键承诺,保证“不再与谷歌订立或续签任何关于在TPG提供的设备上预装谷歌的搜索服务,并将其设置为默认搜索选项的协议”。据悉,澳大利亚国内的另外两家电信业巨头澳大利亚电信公司(Telstra)和Optus已于7月2日作出了类似承诺。从2021年9月到2024年7月,谷歌在澳大利亚一般搜索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一直保持在98%左右。然而,由于和TPG、Telstra、Optus签订的独家协议已于6月30日到期,谷歌不得不尝试订立新的类似协议或者续签既有协议。正是在此时,ACCC对谷歌进行了针对性的反垄断调查,使得谷歌陷入了相当被动的局面。ACCC表示“TPG、Telstra和Optus都可以继续提供谷歌的搜索服务,只要它们不违背对ACCC作出的承诺即可”。但对于谷歌来说,这也是全球反垄断监管的多米诺骨牌倒下的一块。
方便面鼻祖日清公司(Nissin)因操纵价格遭JFTC反垄断调查
8月8日,CPI发布新闻稿称,知名方便面制造商日清食品公司(Nissin)遭到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反垄断调查。此次调查主要针对日清公司的价格操纵行为:其可能对数百家产品零售商不当施加压力,抬高5种市面上最受欢迎的日清方便面产品零售价格。据调查,上述5种热门方便面的产品价格被要求上调5%至13%,其中日清杯面的建议零售价更是已经从含税的193日元(1.32美元)上涨至236日元,单价涨幅超过20%。目前,JFTC“已经确认了日清食品总公司指示全国各分公司操纵方便面零售价格的事实”,未来预计将对该案件做出如下处理:1.向日清公司发出正式警告,敦促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限制性定价行为;2.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杜绝再犯,否则可能诉诸刑事指控。
专家解读
王健教授《开启药品全领域反垄断监管新时代》
近日,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健教授对《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解读。王健教授认为,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不仅会取代2021年的《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更是开启了药品全领域反垄断监管新时代。从该“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来看,药品全领域反垄断监管有着1.普遍性兼具特殊性的指南规定、2.前瞻性的制度设计、3.可预期性的法律责任指引等新特点,同时也提出了1.强调全链条监管、2.积极倡导反垄断合规建设、3.高度重视反垄断执法的创新分析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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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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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专业委员会
本期主编:顾正平 殷跃
责任编辑:赖丹妮 吴柄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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