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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天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6月)

2024-07-08



目录


原创文章

  •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的修订对照表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 市监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

  • 市监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管理


新规抢先看

  • 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

  •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晴雨表

  • 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召开全区水泥行业反垄断提醒告诫会

  • 扬州出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案例公告栏

  • 新疆5家岩棉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 上海海立与海尔空调设立合营企业郑州海立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JX金属株式会社收购拓自达电线株式会社股权案

司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近期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

域外动态

  • 欧盟委员会初步认定微软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则

  • 阻扰第三方支付系统,苹果遭到土耳其竞争管理局反垄断调查

  • 涉嫌操纵商品搜索排名,韩国电商平台Coupang或被罚1400亿韩元

专家解读

  • 黄勇教授《以公正高效的反垄断司法保护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

  • 黄勇教授《反垄断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新基础与新期待》

  • 王先林教授《反垄断法由“纸面上的法”转变为“行动中的法”的中国实践》

联系方式




原创文章


1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的修订对照表


202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便于对照理解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演进过程和其宗旨,我们特整理制作了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的对比版,清晰列明相关条文的详细修订。



执法动态


监管风向标


1

市监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此次发布的中英文版《报告》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制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地方工作和大事记等。《报告》指出,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全年共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7件,罚没金额21.63亿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97件。


2

市监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管理


6月11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加强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管理,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通知强调了《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强《指南》宣传解读、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查处典型垄断案件和推动监管协同联动贯通等主要任务。此举意在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垄断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规抢先看


1

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27条,明确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二、不得含有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四、不得含有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此外,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或者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等规定情形的,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可以出台。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


202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在吸收合并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全部条文基础上,就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其中,9个条文基本沿用2012年司法解释的规定,5个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正或者补充,同时根据新司法解释的体系逻辑相应调整了顺序;新增37个条文,主要涉及《反垄断法》实体条款特别是修改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3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则,规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增加审查工作透明度,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于6月1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6日。指引明确对横向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标准与流程,规定了审查范围、评估要素、分析方法及程序,为执法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南。


地方晴雨表


1

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召开全区水泥行业反垄断提醒告诫会


为预防和制止宁夏自治区水泥行业达成垄断协议等法律风险,6月4日,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召开水泥行业反垄断提醒告诫会,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要求各水泥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得从事协同涨价、划分市场等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各经营者要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依法合规经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持续紧盯全区水泥市场竞争状况和价格变化,统筹运用提醒敦促、执法约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水泥生产经营者串通涨价、达成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为全区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扬州出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近日,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扬州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度》指出,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等)、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采购项目(含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都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招标(采购)、谁审查”的原则,强化招标人、采购人主体责任。《制度》要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加强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核准,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评估和抽查检查,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案例公告栏


1

新疆5家岩棉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4年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新疆5家岩棉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对5家岩棉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4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涉案五家岩棉企业分别于2021年6月17日和7月8日共同商议并签署《关于北疆岩棉企业减产稳定市场合作协议》,达成并实施共同限产和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涉案企业被处各企业2020年度销售额1%至3%不等的罚款,一家企业因宽大处理获得80%的罚款减免。合计罚款为5,205,541.76元。


2

上海海立与海尔空调设立合营企业郑州海立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2024年5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设立合营企业郑州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案中,上海海立与海尔空调负有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法律义务,未依法申报获批准前实施集中,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但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本项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考虑到集中双方属于首次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且能够积极配合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违法实施集中后积极整改,建立并有效实施完善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制度等,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分别给予上海海立和海尔空调各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


3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JX金属株式会社收购拓自达电线株式会社股权案


2023年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JX金属株式会社收购拓自达电线株式会社股权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鉴于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黑化压延铜箔、柔性电路板不锈钢补强板、电磁屏蔽膜、各向同性导电胶膜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集中双方履行包括继续保证对中国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时不得无正当理由自行或要求其经销商实施不合理交易行为;履行并要求其经销商以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的条款和条件向中国客户供应黑化压延铜箔和各向同性导电胶膜;不得降低其产品与第三方相关产品之间的现有兼容性水平等义务。



司法动态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近期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正确适用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和准确理解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案件,保障反垄断法正确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4日发布5起近期人民法院审结的反垄断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具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涵盖内容较为全面,涵盖了垄断协议纠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两大垄断纠纷案由;二、涉及问题较为广泛,涉及一般横向垄断协议及轴辐垄断协议的认定及效力、有关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认定、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在后继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证明力及损害赔偿认定等问题;三、案件影响较大,有关案例都受到业内广泛关注,有关涉外案例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



域外动态


1

欧盟委员会初步认定微软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则


欧盟委员会近日向全球技术巨头微软公司发出初步调查结果,指出微软可能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则。该调查聚焦于微软将其通信和协作工具Teams与其广受欢迎的Office 365和Microsoft 365套件捆绑的行为。欧盟委员会初步调查发现:微软在全球SaaS应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自2019年4月以来,微软涉嫌通过捆绑Teams限制通信和协作产品市场的竞争,维护其在软件领域的市场地位。委员会担忧微软可能未给客户提供选择是否获取Teams的选项,从而给予Teams不公平的销售优势。微软产品的互操作性限制可能进一步加剧了Teams的竞争优势,阻碍了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和创新。


2

阻扰第三方支付系统,苹果遭到土耳其竞争管理局反垄断调查


6月6日,土耳其竞争管理局宣布已决定对苹果展开调查,以确定其应用商城是否涉嫌违反《竞争保护法》。土耳其竞争管理局对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商的合同和“应用程序审查指令”进行了审查,发现苹果涉嫌对App Store中应用程序开发商的支付系统施加限制。土耳其竞争管理局表示,由于这一限制,消费者不知道存在其他支付渠道,也不知道应用内的价格与应用外的价格存在差异,从而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在此后的调查中,土耳其竞争管理局还需要审查苹果是否因强行捆绑自营支付系统而剥夺了应用开发者的自由选择权,以及是否存在阻止其他支付系统进入苹果生态系统的行为。


3

涉嫌操纵商品搜索排名,韩国电商平台Coupang或被罚1400亿韩元


6月14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对Coupang及其全资子公司CPI因利用等级制度不当吸引消费者的行为,施行高达1400亿韩元的暂定罚款和整改命令,并已就相关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Coupang作为韩国在线购物市场的领头羊,涉嫌通过操纵搜索排名,将自己旗下的商品不正当地置于搜索结果的前列,同时利用员工撰写虚假购买评论和高评分,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商品的品质比其他商家更为优秀。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Coupang通过不正当手段增加了自身商品的曝光率和销量,同时限制了其他入驻商家商品的可见度,这不仅违反了《公平交易法》相关规定,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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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与实务月刊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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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浩天反垄断和竞争法专业委员会  
本期主编:顾正平 殷跃 

责任编辑:赖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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