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律师参与起草的国内首个国家级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24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内首个国家级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这是博鳌近零碳示范区自2024年3月18日正式宣布运行后,国内首个指导示范区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会现场
海南省委书记冯飞、海南省省长刘小明分别提出,按照“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目标,多维度对标国际一流指标,将示范区打造成省部共建的全国性示范项目和具有国际引领示范作用的零碳绿色发展标杆。并强调,要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博鳌近零碳示范区运行启动会现场
北京浩天(海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颜麟,北京浩天(海口)律师事务所王姝琪律师及团队作为人民政府起草专班成员全程参与《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包括起草调研、拟定草拟稿和配套材料、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参与省市政府多轮审定修改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王姝琪律师代表起草团队参加发布会
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团队成员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总结梳理,对全国各地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开展对比研究,组织法学、规划设计、零碳技术等领域专家参与起草论证,对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关键点和难点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力争在博鳌近零碳示范区正式运行的同期,完成起草阶段全部工作,充分彰显了浩天海口律师团队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职业背景素养。
博鳌近零碳示范区全面启动运行
博鳌近零碳示范区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优秀样板,下一步,浩天律师团队将围绕博鳌近零碳示范区发展目标,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继续配合政府研究起草《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博鳌近零碳示范区零碳奖励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通过总结提升近零碳示范区制度建设,完善“博鳌标准”,推广“博鳌经验”,为全国其他各地的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示范项目贡献浩天智慧与方案。
《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