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浩天代理被告主承销商的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件,金融法院以无“重大性”驳回原告诉请
2024-07-04
2022 年 12 月 30 日北京金融法院的“一号案”一审判决,明确了银行间债券适用《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随着债券逾期支数及金额的不断增加,人民法院近两年受理了大量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在发行人无力偿还债券本息并叠加财务不实的情形下,投资人寄希望于主张以主承销商为首的各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因某大型企业集团发行的银行间债券无法兑付本息,且该集团的四级子公司被证监会认定存在财务虚假陈述、三级子公司某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该笔债券的投资者机构将主承销商在内的所有中介机构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跑狗图正版资料接受主承销商委托代理应诉,经历一年的审理,2024年6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北京金融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是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首例因不具备“重大性”要件而驳回原告全部诉请的标杆性案件,本案由孙艺茹、田大鹏、李明乐、陈宇翔、聂雪、宋希玥等律师承办。